批準機關: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批準時間:2014年7月31 日
批準文號:粵國土資(建)字〔2014〕780號文
批文名稱: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豐順縣2013年度第一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的批復
征地對象:埔寨鎮(zhèn)塔下村新寨、老寨、嶺下經濟合作社集體共有土地19.3846公頃;老寨、嶺下經濟合作社集體共有土地5.182公頃、塔下經濟聯(lián)合社集體土地0.1334公頃;新寨、老寨經濟合作社集體共有土地2.2327公頃;埔寨鎮(zhèn)茅園經濟聯(lián)合社集體土地5.2167公頃;塔下村新寨、老寨、嶺下、茅園村枧橋和埔北村遠三和、勝光經濟合作社集體共有0.3826公頃;塔下經濟聯(lián)合社、埔北村勝光、湖光經濟合作社集體共有0.7987公頃;塔下村新寨和埔北村紅星、湖光經濟合作社集體共有0.0033公頃。
批準土地地類和面積為:農用地28.7753公頃(耕地14.3359公頃、園地3.8387公頃、林地6.9214公頃、養(yǎng)殖水面3.166公頃、草地0.5133);未利用地4.5587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