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公共利益,改善人居環(huán)境,增強發(fā)展后勁,加快推進豐順全面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規(guī)范征地公告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利用發(fā)〔2014〕110號)等有關規(guī)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豐順縣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9)〔2023〕21號)批復,同意我縣征收豐順縣湯南鎮(zhèn)新樓三村、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八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2.8064公頃。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豐順縣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積及地類:被征收土地位于湯南鎮(zhèn)新樓村。面積共2.8064公頃,地類為水田、園地、其他農用地。
三、征收主體:豐順縣人民政府
四、征收實施單位:湯南鎮(zhèn)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湯南鎮(zhèn)新樓三村、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八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六、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按照《豐順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豐府〔2022〕52號)執(zhí)行
七、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天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湯南鎮(zhèn)人民政府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并請互相轉告。
八、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將被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益。
九、本公告期限為10天,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算。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09)〔2023〕21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豐順縣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
附件2:《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豐順縣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9)〔2023〕21號)
豐 順 縣 人 民 政 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