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公告》要求,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梅州市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公告》劃定縣級招聘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在筆試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
(一)報考豐順縣教育局所屬學校的考生:
崗位代碼2025001080629~2025001080672:5月7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崗位代碼2025001080673~2025001080708:5月8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崗位代碼2025001080709~2025001080737及2025003080014:5月9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二)其他考生:5月7日~5月8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三、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電話
見附件2。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一)筆試準考證兩份。
(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在報名系統(tǒng)中用A4紙雙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
(三)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正反兩面復印件兩份。
(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兩份。2025屆畢業(yè)生在面試資格復審階段暫不能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兩份。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的考生,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已畢業(yè)的)、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畢業(yè)院校教務處蓋章)、畢業(yè)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五)報考招聘崗位要求“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社保繳費記錄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工作證明)等相關佐證材料兩份。
(六)報考招聘崗位要求“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個人社保繳費記錄證明兩份(有無繳交社保均須提供)。
(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兩份。正在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相關服務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兩份。
(八)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兩份。
五、資格復審要求
(一)資格復審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二)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將對資格復審對象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對象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事業(y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當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遞補時及時聯系,如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聯系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四)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建議考生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如由他人代為現場資格復審的,代辦人需持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代辦人的身份證(核驗原件收取復印件)辦理。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請考生近期密切留意豐順縣人民政府網站上發(fā)布的面試公告。
附件1:廣東省事業(yè)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豐順縣崗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
附件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豐順縣崗位)資格復審信息表.pdf
豐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